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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诚资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第八场如期举办

泽诚资讯 · 2023/7/24 · 2 次浏览

泽诚资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 第八场如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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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 第八场如期

举办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雏鹰培训计划”线下第八场在8楼会议室举办。泽诚所成长学院本年度开展的"雏鹰培训计划"不仅仅面向本所,更面向社会公众,热烈欢迎来访我所进行聆听学习。本次培训,泽诚所全体实习律师以及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都按时参加,课堂上讲师传道授业解惑,学员们全神贯注,积极互动,氛围活跃。

      本场培训会的第一位主讲嘉宾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广玉律师,主讲内容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解读,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方面:《条例》的出台背景、《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条例》在监督检查方面的规定、《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条例》的全文内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魏律师详细讲解了《条例》的全文内容,关于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结合实际案例,魏律师着重讲解了这部分内容,并指出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他们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的贡献,通过此《条例》里可以保障他们劳有所得,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场学员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专心致志,奋笔疾书,认真研读《条例》,为以后职业道路上遇到此类案件打下理论基础。

      本场培训会的第二位主讲嘉宾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毋红强律师,主讲内容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类型实务分享》。毋红强律师从各种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实际案例入手,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其中,毋律师着重解释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九至十四条、第二十至二十一条,虽然是看似简单的几个条款,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却适用频繁。以第三条为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以及关于购买了烂尾楼如何维权。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毋律师指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消费者经常会以开发商的虚假宣传为由提起诉讼,此类案件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关键点在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其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2)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3)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除此以外,毋律师还分享了常见的逾期交付案例,房屋渗漏、开裂等质量维权案例,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案例,房屋交付标准案例,逾期办理初始登记案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解除等案例。众所周知,在日常生活中,因购买房产而产生的纠纷比比皆是,还令人着急上火。如何帮助当事人最大限度维权,学员们纷纷表示这节课给了他们很大的启迪和可实操性的干货知识。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立行。本次培训会两位老师细致全面的授课,另在场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们受益匪浅,不仅仅全面了解了相关法律条文,而且还从中学习到了实际可操作的应对策略和方法,为以后的职业道路打下理论基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将面向社会持续不断的开展“雏鹰培训计划”,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宣讲活动,为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们提供学习的良好环境和优质的平台!




魏广玉律师简介

      魏广玉律师,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公司类、合同类及侵权类专业律师。

       2018年被聘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实务导师,2021年被聘为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曾担任中景园林有限公司、西安埃克森电源有限公司、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银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禄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法律顾问,并协助李宏良主任多次处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资产收购案,为资产收购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相关的合同等。本律师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地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将面向社会持续不断的开展“雏鹰培训计划”,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宣讲活动,为实习律师和青年律师们提供学习的良好环境和优质的平台!



毋红强律师简介

     毋红强律师,男,汉族,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执业律师,2015年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获得法学学位。现任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天启团队”成员,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律师成功办理了上千起商品房维权案件。

     主要业务:民商事仲裁、诉讼案件;资信调查、律师见证、律师函、起草修改合同等非诉业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与当事人合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

      联系电话:18706773961(同微信)                                    

      E-mail:wuhongqianglawyer@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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